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发言人刘玉印就联大第2758号决议问题答记者问
2022-08-15 17:00

问:有人称,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未处理台湾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也未能确立一个中国原则。对此你怎么看?

答:这种说法罔顾历史事实,是对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挑战。

1971年通过的联大第2758号决议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原文是:“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一决议不仅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如果中国的代表权不包括台湾,为何还要驱逐“蒋介石的代表”?决议无需提及一国的一部分地区,这恰恰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国际上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

从2758号决议通过的历史过程看,台湾当局所谓在国际上的代表权和国际地位早已被彻底否定。当年联大磋商2758号决议过程中,阿尔及利亚、阿尔巴尼亚、苏丹、赞比亚等多国发言均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国际组织代表权问题依法得到了解决,并不产生新的国际法主体,“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的领土范围并未受到任何影响,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地位从未发生改变。当时美方不死心,伙同个别国家抛出企图搞所谓中国和台湾当局在联合国“双重代表权”、制造“两个中国”的提案,但以失败而告终,也反映了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明确态度。

从国际实践看,2758号决议通过51年来,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乃至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均恪守这一决议规定,坚持“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对台湾使用的称谓是“台湾,中国的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年来,181个中国建交的国家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一部分”。这正是国际社会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的体现,也再次说明,任何关于台湾地区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的问题,都必须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