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大使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上的发言
2022-04-04 23:54

副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二位共同担任《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审议大会筹备会主席表示祝贺。你们克服疫情影响等困难,积极协调、推动审议大会筹备进程,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中方将继续全力配合你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本次会议顺利举行,为审议大会做好准备。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是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基石。本周日,也就是4月10日,公约将迎来开放签署50周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公约在防范生物安全威胁、促进生物科技和平利用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要直面威胁和挑战,通过审议大会全面加强公约机制,使之更好地促进普遍安全和共同发展。为推动审议大会取得实质性成果,中方有以下几点主张:

首先,要发出明确、有力的政治信号。无论国际安全形势如何变化,183个缔约国对公约的政治承诺不应动摇。中方建议缔约国在审议大会上发表共同政治宣言,充分肯定公约的地位和作用,并希望两位副主席就此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第二,要尽快谈判建立核查机制。“以核查确保遵约”是国际共识。几十年实践已充分证明,建立核查机制是确保军控、裁军领域各项条约权威性、有效性的最佳手段。生物安全领域不应成为例外,更不能因为某个国家的反对而止步不前。我们再次呼吁审议大会作出决定并成立特设机制,以2001年接近达成一致的草案为基础,重启有法律约束力的核查议定书谈判。

第三,要加强建立信任措施机制。在建立核查机制之前,自愿性透明对增进战略互信、解决遵约关切具有重要意义。某个国家在国防部的主导下,在全世界开展生物安全“合作项目”,数量、规模远远超出所有其他国家。这些项目完全应该对国际社会、对东道国保持公开、透明。这也有助于增进互信,加强国际交流,更好地减少生物安全威胁、提高公共卫生水平。我们呼呼在建立信任措施表格中,增加缔约国在其他国家开展的生物军事活动这一项目。

第四,要加强国际合作与援助。疫情背景下,促进和平利用、加强国际合作更加重要,这事关所有缔约国的切身利益。中方呼吁审议大会将公约第十条执行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举措维护发展中国家合法权利,全面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要确保各国能够不受歧视和阻碍地获取抗疫物资和药物、疫苗及其研发技术,长远看要不断促进生物科技的和平利用及普惠共享。去年,第76届联大通过了“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希望各方积极支持并参与联大后续进程,共同促进包括生物在内各领域的和平利用与国际合作。

第五,要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受到广泛欢迎,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希望《天津指南》能够为所有利益攸关方提供参考,更好地防止生物技术被误用滥用,更好地促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我们将向本次会议提交工作文件,介绍推广《天津指南》的最新进展。我们将与国际科学院组织秘书处一道,于4月6日中午举办“共享生物安全——《天津指南》在科学界的应用”线上专题边会,欢迎各方参加。我们再次鼓励缔约国联署、支持《天津指南》,并共同推动审议大会核可。同时,中方支持设立公约科技审议机构,将继续参与相关讨论。

第六,要统筹加强生物安全机制。中方对加强履约支持机构的人力、财政等各方面配备持开放态度。我们支持加强公约与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机制的协作,在符合各自授权前提下,加强在专业、职能和资源等方面的协调整合,更好地促进全球生物安全洽理。我们也支持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提出的建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倡议,愿与各方就此开展建设性讨论。

副主席先生,

最近,俄罗斯公布了美国在乌克兰开展生物军事活动的相关文件,并对美国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情况提出了严重关切,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态发展也进一步凸显缔约国在公约框架内开展磋商与合作,澄清履约关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遵守公约是所有缔约国的义务。美国是全球生物军事活动最多的国家,也是唯一反对建立公约核查机制的国家,国际社会有疑虑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我愿强调,这不是美方在乌克兰一国的生物实验室的问题,也不是因当前局势而产生的新问题。

中国历史上曾深受生物武器之害,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包括生物武器在内的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在任何情况下研发、拥有或使用生物武器。我们欢迎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联合国等框架下,由国际社会对俄方披露的文件进行评估,同时也公平、公正地听取美方的澄清。是不是虚假信息,通过澄清和评估,国际社会自有公论。这完全符合公约第五、第六条的规定。我们期待美方作出建设性回应,以恢复国际社会对其履约的信心。与此同时,美方也有必要对其在世界其他地方的生物军事活动作出澄清,给国际社会一个明确的。令人信服的交代。作为公约存约国,在切实履行公约各项义务方面,美国理应作表率,不能成为例外。

副主席先生,

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生物安全是全球性问题,要同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日益严峻的生物安全挑战。中国一贯全面、严格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各项义务,自1989年以来每年均完整提交建立信任措施宣布材料。2021年4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中国履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这既包括禁止开发、制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储存、持有和使用生物武器,也包括参与并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对公约的政治承诺。

中方正在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和工作机制,以确保该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中方愿与感兴趣的国家一道,加强生物安全立法和政策制定、风险评估、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自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坚持与国际社会同舟共济,全方位推进抗疫国际合作,发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全球紧急人道主义行动。中国最早分享新冠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信息,定期向世卫组织和有关国家通报疫情信息,多次接待世卫组织国际专家组来华开展疫情防控和病毒溯源研究考察,为全球疫情防控贡献中国力量。

中国致力于弥合免疫鸿沟。早在疫情初期,习近平主席就提出新冠疫苗应成为全球公共产品。截至今年3月初,中国已经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超过21亿剂疫苗,占中国以外全球疫苗使用总量的三分之一,是对外提供疫苗最多的国家。中国将继续坚持把发展中国家作为疫苗合作的主要伙伴,帮助发展中国家构筑免疫屏障,尽快恢复社会生活。

生物安全没有国界,人类命运紧密相连,国际社会需要团结合作。中方期待着与其他缔约国一道,坚定维护和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推动即将到来的第九次审议大会取得实质成果。

谢谢,副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