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大使在裁谈会“防止核战争”专题全会的发言
2024-03-13 05:16


(2024年3月12日,万国官XVIII)

主席先生:

在今年裁谈会高级别周期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核风险正处于冷战以来的最高水平”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地缘冲突加剧,军事同盟、阵营对抗、零和博弈等冷战思维回潮,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受到严重冲击,核军备竞赛、核冲突风险显著上升。值得关注的是,一个核武器国家与一个包括核武器国家在内的军事集团对峙对抗,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存在升级为核冲突的可能。

在上述背景下,裁谈会就防止核战争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确实很有必要。中方主张从以下几方面探讨降低核风险、防止核战争应遵循的原则和应采取的举措。

一是坚持共同安全理念,努力减少战略风险。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核武器用不得、核战争打不得,国际社会应共同反对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五核国领导人2022年1月发表了防止核战争联合声明,申明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强调应避免核武器国家间爆发战争。中国支持五核国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话,探讨减少战略风险的可行举措。2023年2月,中方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再次强调维护上述共识的重要性。

当前形势下,国际社会应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等基本原则,在循序渐进推进核裁军的同时,积极探讨采取减少核风险的措施,包括停止发展和部署全球导弹防御系统,撤回在海外部署的导弹和反导系统,不在海外部署新的破坏战略稳定的武器系统;停止强化所谓“延伸威慑”,不得在亚太地区复制“核共享”安排;不在外空部署武器,不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推动裁谈会启动谈判外空军控法律文书。

二是切实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核武器国家应响应联合国秘书长号召,采取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核威慑政策,支持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或就此发表政治声明,支持裁谈会尽早谈判一项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的国际法律文书。参与核共享与“延伸威慑”安排的无核武器国家也应采取切实措施,降低核武器在其国家安全政策与集体安全政策中的作用。

同时,国际社会应加大支持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包括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有关国家应尽快签批相关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愿率先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

三是坚持预防危机优于管控危机。降低核风险、防止核战争必须把预防危机放在首位,消除危机产生的根源是治本之策。中方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倡导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主张加强国家间战略沟通,增进安全互信,化解矛盾,管控分歧,消除危机产生的根源。国际社会应支持地区热点问题政治外交解决进程,推动热点问题尽快降温,防止危机升级外溢。需要强调的是,有关国家必须摒弃一边煽动对抗、制造危机,另一边呼吁减少核风险、寻求所谓管控危机的“护栏”等虚伪作法。

主席先生,

中国始终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国拥有核武器从来不是为了“称王争霸”,而是为了防止核战争的发生。自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中国就积极倡导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公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会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如果所有核武器国家都能像中国这样作出承诺,世界将会安全得多。

关于“禁产条约”问题,中方在不同场合多次阐明立场。中方始终认为,裁谈会是谈判“禁产条约”的唯一适当场所。中方支持裁谈会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并根据“香农报告”授权,开展相关各方均参与的“禁产条约”谈判。

一些同事提到“暂停产”问题,尊敬的美国同事也就“暂停产”对中方提出一些问题。中方一贯认为,“暂停产”既无明确定义和范围,又无法核查,实际意义不大。一些核武器国家可以不受限制地互相转让核武器用裂变材料,两个承诺“暂停产”的核武器国家与一个无核武器国家开展涉及数以吨计的武器级裂变材料转让的核潜艇合作,这让有关“暂停产”的主张显得尤为虚伪。

主席先生,

在刚才的讨论中,一些国家出于不同动机,谈到中国的核政策等问题。对于任何刻意曲解中国核战略、核政策的别有用心的指责,中方坚决反对。需要指出的是,正是个别国家固守冷战思维,执迷大国竞争和强权政治,四处构筑军事同盟体系,蓄意挑动阵营对抗,同时为谋求绝对战略优势,坚持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不断提升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针对别国量身定制核战略,强化所谓“延伸威慑”,才导致全球战略安全环境恶化、引发核军备竞赛与核冲突风险上升。我们呼吁有关国家反躬自省,摒弃冷战思维,多做有利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事。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