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大使在裁谈会“停止核军备竞赛与核裁军” 专题全会上的发言
2024-03-29 07:11


(2024年3月21日,万国宫XVIII会议室)


主席先生,

刚才的互动讨论非常有益,我愿借此机会,结合两位专家的介绍和刚才讨论的情况,分享几点看法。

首先, 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推进核裁军应找准问题的根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楼前的石碑上镌刻着这样一句格言:“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当前,推进核裁军面临的种种困境, 究其根源, 在于个别国家执迷冷战思维、大国竞争和意识形态对抗,以别国安全为代价追求自身绝对安全。

无论是推进核裁军还是防止核战争,首先应深入思考一个问题,即我们应倡导什么样的安全观,如何才能真正落实 “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重要原则?中方认为,如果不消除冷战思维这一根源,核军备竞赛的动因就不会根除,任何核裁军措施都很难奏效。

其次,对核裁军进行问责,有必要考虑区分责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主要是气候变化领域的一个概念,在其他领域, 包括正在开展的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条约谈判进程中也有体现。这一原则的核心要义是, 大家承担共同责任,但由于国情不同,在具体担负的责任上有所区别。这一原则也符合核裁军领域面临的现实。核武器国家之间、核武器国家与无核武器国家之间、参加“核共享”的无核武器国家和其他无核武器国家之间存在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中方始终认为,核武器国家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核裁军责任, 其中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承担着特殊、优先责任。刚才有同事提到三个最大的核武器国家。我想说的是,中国距此还有很大的差距,除非有些国家希望我们增加到美俄核武库的水平。考虑到一些无核武器国家享受“核保护伞”, 此类国家在核裁军方面是否也存在问责的问题?

第三,应全面客观、理性看待核透明问题。大家都强调核裁军不可逆、可核查、透明等原则。一些国家特别关注透明、报告和问责问题,把这一问题当作核裁军的核心问题。 中方认为,透明与问责问题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能取代核裁军本身。核裁军不可能通过报告就能够实现。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之间通过双边军控条约实现了核武库相对透明,但并没有扭转两国核裁军谈判难以为继的局面。透明要做到什么程度,必须充分考虑各国核政策、核力量和安全环境的差异,不可一概而论。

主席先生,

关于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问题,中方近期已在不同场合阐述了立场主张。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决抵制冷战思维。维护并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平衡推进条约三大支柱。

二是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等基本共识, 循序渐进推进核裁军,包括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削减核武库,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加入核裁军进程创造条件; 推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 支持裁谈会达成全面平衡工作计划,并根据“香农报告”授权, 开展相关各方均参与的“禁产条约”谈判。

三是切实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核武器国家应重申“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理念,放弃首先使用 核武器的核威慑政策, 采取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支持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或就此发表政治声明。尽早谈判制定对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法律文书。继续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

主席先生,

作为核武器国家,中国从不回避本国承担的核裁军责任,将继续为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