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大使在裁谈会“防止外空军备竞赛” 专题全会上的发言
2024-03-29 07:17


(2024年3月28日)


主席先生,

“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一直是裁谈会核心议题之一,也是中方在裁军军控领域最优先议题之一。中方致力于推动裁谈会尽快就此开展实质性工作。

主席先生,

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是当前维护外空安全最优先、最紧迫的任务和目标。1958 年,联大通过“和平利用外空决议”,申明避免将“国家间敌对状态”延至外空的愿望。1967年《外空条约》进一步确立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等基本原则。1978 年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明确提出应采取措施开展适当的国际谈判,实现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目标。1981 年以来,联大每年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要求裁谈会谈判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律文书。

近年来,个别国家固守冷战思维,推进“主导外空”战略,单方面谋取外空战略优势,将外空界定为“作战疆域”,组建外空军和外空司令部并将商业航天融入外空作战体系,频频开展外空武器试验和军事演习,构建外空军事同盟,全面推动外空作战准备。一些空间大国成立外空军事机构,加快外空军力建设,个别军事政治集团将外空界定为“行动疆域”,并将其纳入“集体防御”条款适用范畴。这些举动加剧了外空武器化和战场化风险,是当前外空安全面临的最根本威胁。抛开这一根本威胁不谈,过分渲染空间碎片、碰撞风险等威胁,无异于本末倒置。从现实角度看,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当务之急是防止外空武器化和战场化。

主席先生,

谈判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外空军控文书,填补现有国际空间法关于防止外空武器化的法律空白,是解决当前外空安全问题的最根本有效途径。

尽管《外空条约》第四条禁止在轨道上放置携带核武器或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物体,但相关国际空间法未禁止放置其他武器。为填补这一法律空白,中俄于2008年向裁谈会共同提交,并于2014年更新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PPWT),载于CD/1985号文件中。

PPWT草案紧扣两项核心义务,即禁止在外空放置武器,禁止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这两项核心内容可以消除或降低各国开展研究、生产、使用外空武器等活动的需要和意愿,从根源上防止外空武器进入外空,防止对外空物体使用武力,防止外空成为战场。

草案还就定义、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在外空的武器”被定义为“制造或改造的、基于任何物理原理用来消除、损害或干扰在外空、地球表面或空气空间中物体的正常功能,以及用来消灭人口和对人类生存至关重要的生物圈组成部分或对其造成损害的任何外空物体或其组成部分”。条约草案还规定“缔约国可在自愿基础上,执行商定的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为尽早以法律文书形式就防止外空军备竞赛达成共识,同时考虑核查的复杂性,我们主张参考《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做法,首先对条约本身进行谈判,暂时搁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核查机制等争议性问题,相关问题可留待今后以附加议定书的形式解决。中方认为,核查机制并非条约法律效力的先决条件,《外空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等国际法没有核查遵约义务的机制,但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我愿重申,PPWT草案是一个开放的文本,旨在为谈判外空军控国际法律文书提供必要的基础。欢迎各方就草案具体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这有利于裁谈会就谈判外空领域新的国际法律文书进行实质性准备。

个别国家不愿自身外空军力受到任何实质性约束,长期抵制外空军控国际法律文书谈判,导致相关进程迟滞不前,也导致一些国家提出将国际努力重点放在制定外空行为准则等方面。中方认为,讨论制定“负责任外空行为准则”等“软法”不能替代国际法律文书谈判,更不能成为前提条件。

主席先生,

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应统筹不同外空安全治理进程。长期以来,裁谈会、裁审会围绕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2022年裁谈会成立附属机构就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达成报告,去年裁审会就外空活动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有关建议达成协商一致。与此同时,在联大框架下政府专家组和开放式工作组也开展了相关工作。新一届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政府专家组仍在就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文书实质要素开展工作。明年或将启动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开放式工作组和“负责任外空行为准则”开放式工作组平行进程。

中方支持今年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政府专家组在此前工作基础上,就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法律文书实质要素及相关切实措施达成实质性成果,从而为明年开放式工作组启动工作提供良好基础。需要强调的是,中方希望联大框架下相关努力聚焦法律文书这一根本路径,统筹考量不同倡议主张,真正形成有效合力,为推动裁谈会早日就谈判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法律文书开展实质性工作做好扎实准备。

个别国家提出必须让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政府专家组和开放式工作组完成工作,并在各方就谈判目的取得共识前推迟在裁谈会启动谈判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律文书。这种说法有待商榷。根据有关政府专家组和开放式工作组的授权,如裁谈会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包括启动谈判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文书,上述政府专家组和开放式工作组将结束工作,并将工作成果提交联合国秘书长,由其转交给裁谈会。

中方主张,在相关法律文书谈判启动之前,裁谈会可继续成立附属机构,在各成员国既有贡献基础上,继续就外空国际法律文书的范围、义务、核查、定义及透明措施等问题,包括关于“负责任外空行为准则”的建议要素,开展广泛技术性讨论,为未来启动条约谈判做好充分准备。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