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国际劳工组织第343次理事会就缅甸国别案件议题的发言
2021-11-16 18:16

(2021年11月8日,GB343/INS/8)


主席女士:

我们感谢秘书处提供的报告,感谢国际劳工组织(ILO)驻缅甸联络办公室李先生所作的介绍。

我们认为,维护缅甸和平稳定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缅甸如果陷入长期动荡,对缅甸和整个地区都将是灾难,这不符合ILO三方成员利益,也是国际社会不愿意看到的。中方始终强调,缅甸各方都应负起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责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解决矛盾分歧,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继续推进国内民主转型。当务之急是尽快推动实现局势缓和降温。

主席,缅甸是ILO和联合国成员国,也是东盟大家庭成员。我们支持ILO、联合国和东盟为缓和缅甸当前局势发挥建设性作用。中方认为,ILO理事会应秉持尊重成员国主权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促进缅甸各方对话和解,为保护缅甸工人、雇主合法权益创造有利条件。我们注意到,ILO秘书处与缅甸近期在发展合作、行政运作等方面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我们鼓励双方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共同找到建设性解决方案。我们欢迎缅甸与ILO在体面劳动国别计划(DWCP)方面继续加强合作。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