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第344次会议关于缅甸国别案件议题(INS/12)的发言
2022-03-31 16:30

(2022年3月21日)

主席女士:

我们感谢秘书处提供的报告。感谢国际劳工组织驻缅甸联络办李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中方始终强调,维护缅甸和平稳定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缅甸各方都应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对话协商,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解决矛盾分歧,维护社会稳定。我们注意到报告提及,联合国和东盟一直在积极努力,不断推动缅甸各方通过对话促进国内政治和解,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方支持东盟和缅甸合作落实东盟“五点共识”。希望包括ILO在内的国际社会为缅甸尽早恢复国家社会稳定、重启民主转型进程发挥建设性作用。

缅甸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理事会应为促进缅甸各方对话和解、保护缅甸工人、雇主合法权益创造有利条件。我们注意到秘书处在这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我们也注意到缅甸向秘书处提交的相关进展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的说明。缅甸体面劳动国别计划(DWCP)是该国与ILO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希望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得到顺利实施。我们希望秘书处与缅甸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共同解决面临的业务和行政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为维护好三方成员利益做出积极努力。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