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在第 113 届国际劳工大会标准实施委员会就乌兹别克斯坦国别案件的发言
2025-06-20 22:07
( 2025年6月10日)
主席先生:
感谢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代表所作介绍。我们认真阅读了公约和建议书实施专家委员会的报告以及乌政府向本委员会提交的书面材料。
我们赞赏地注意到,乌重视履行国际劳工公约义务,积极同各方接触合作,持续推进改革,促进体面劳动和社会正义。乌国家劳动监察局依法对雇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察。国家劳动监察局持续享有在未经事先批准情况下进行突击检查的权力,不受 2018年乌政府暂停监察措施的限制。
针对有关方面的评论意见,乌政府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答复材料,包括近年开展监察和申诉情况。乌已于2024年发布总统令,增加国家劳动监察局16%的编制,并于今年初对所有监察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认证。乌积极和建设性态度应得到委员会肯定。
我们欢迎国际劳工组织(ILO)推进“乌兹别克斯坦劳动监察和职业安全体系改进”项目,应乌请求支持其分析现有国家立法。我们支持ILO 继续为乌提供技术支持,增强乌相关部门劳动监察能力,协助乌更好履行国际劳工公约义务。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