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在第113届国际劳工大会标准实施委员会就伊朗国别案件的发言
2025-06-20 21:55
( 2025年6月9日)
主席先生:
感谢伊朗政府代表所作介绍。我们认真阅读了公约和建议书 实施专家委员会的报告以及伊政府向本委员会提交的书面材料。
中方赞赏地注意到,伊认真履行公约义务,重视人的尊严和社会正义,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加强平等就业机制保障,在法律政策中强调就业机会平等和非歧视,并采取经济、社会、教育、执法全面保障措施,加强妇女经济赋权,确保妇女平等享有就业权利并支持其在政治经济各领域发挥领导作用。
针对有关方面的评论意见,伊政府在书面材料中逐一答复,补充提供详细信息、分类数据及统计图表。该国政府并承诺在建设性技术对话基础上,就正在制定的一项新法案同国际劳工组织(ILO)保持沟通,合作促进劳动权利与就业平等。中方对伊同ILO及其标准监督机制积极对话合作的态度表示赞赏。
主席,我们支持ILO 秘书处加强与伊政府建设性沟通与合作,公正评估伊社会劳工真实情况,为伊更好履行国际劳工公约义务提供支持。我们希望本委员会能够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起草案件审议结论。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