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在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第355次会议就“缅甸国别案件”议题(INS/11)的发言
2025-12-03 19:00

(2025年11月25日)


主席女士:

感谢秘书处准备的报告。感谢国际劳工组织(ILO)驻缅联络办所做大量工作。由于代表权问题,很遗憾我们听不到缅政府直接向理事会作说明。

中方注意到缅甸政府为确保职业安全与健康采取积极措施,国内法律保障工会自由,并通过监察、申诉机制等实际行动保护工人权益,努力防止强迫劳动。作为ILO成员国,缅甸积极参与国际劳工事务,支持ILO驻缅联络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已批公约义务并取得进展。理事会对此应予肯定。

主席,我们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推进建立监测机制的工作不是最佳选项。缅甸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需要包括ILO在内的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缅甸劳工问题上,劳工理事会采取的措施应有助于对话与合作,避免建立未经缅甸政府同意的机制。中方支持缅甸继续履行ILO成员国义务,呼吁各方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前提下,以平衡、建设性态度加强合作,为缅人民劳工权利保障多做实事。

中方不参与协商一致,并请记录在案。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