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军事务大使沈健在裁谈会 “防止核战争”专题全会的发言
2026-03-20 04:14

(2026年3月17日,日内瓦)


主席先生,

首先,祝贺你就任裁谈会轮值主席,感谢你介绍主席任期内工作设想,中国代表团将全力支持荷兰主席任期内各项工作。期待在你的领导下,凭借你丰富的外交经验,今年裁谈会工作能够取得积极进展。

也感谢托尼大使介绍去年裁谈会第二附属机构讨论情况。作为协调员,托尼大使去年带领成员国在第二附属机构围绕国际战略安全形势、防止核战争务实举措、政治性举措和法律文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尽管最终各方未能就附属机构报告达成一致,但相关讨论对进一步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具有重要意义。从讨论情况看,成员国就核武器使用或意外使用风险、核安全联盟升级扩散、降低核武器作用等问题提出不少务实建议,可以成为下阶段裁谈会相关工作的有益基础。

主席先生,

核武器是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今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国际社会对核武器使用甚至爆发核战争风险的担忧不断上升。一方面,大国对立对抗和地缘矛盾加剧推高核军备竞赛与核冲突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安全联盟持续强化“核共享”“延伸威慑”安排,提升核武器在本国和集体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核武器国家及包括核武器国家在内的国家集团一旦陷入对峙甚至军事冲突之中,其引发的战争升级风险,将对地区和世界和平带来更严峻挑战。

主席先生,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安全形势,中国国家领导人多次重申,核武器用不得、核战争打不得。避免核武器国家间爆发战争和减少战略风险是核武器国家的首要责任。2022年1月,五核国领导人发表《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申明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理念,强调核武器服务于防御目的、慑止侵略和防止战争的属性。当前形势下,核武器国家重申有关承诺,推进落实上述声明对于防止核战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席先生,

核武器国家采取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或者宣布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是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作用、推动实现核裁军目标的一个实际行动。在当前国际战略安全形势下,采取上述政策和行动,将推动核武器国家就核态势、核武库规划、战略力量构成与部署等作出调整,提升各自裁减核武库意愿,逐渐凝聚“禁止核武器使用”共识。同时,上述政策和行动也将提升核武器指挥控制系统安全性和可控性,降低核武器意外使用风险,并有效管控地区常规冲突升级的风险。

中方再次呼吁核武器国家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或就此达成政治声明,倡导核武器国家明确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对其他缔约国首先使用核武器。中方愿在五核国机制内深入探讨有关条约或声明要素,包括可能涉及的定义、核查等技术问题。我们也呼吁广大无核武器国家积极回应和支持中方上述倡议。

主席先生,

核武器国家以普遍、非歧视和具有法律约束力方式,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既是落实自身义务承诺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满足无核武器国家正当安全诉求的关键举措,对确保核武器永不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谈判缔结向无核武器国家无条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的国际法律文书是广大无核武器国家的长期夙愿,裁谈会在此方面有着坚实的工作基础。中方期待尽早成立特设委员会,启动相关谈判进程。关于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北约核联盟等问题,可以在谈判中协商解决,不应成为阻碍谈判启动的借口。

中方在“禁产条约”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裁谈会是谈判“禁产条约”的唯一适当场所。中方支持在达成全面、平衡工作计划及各关键方普遍参与基础上,按照“香农报告”所载授权谈判缔结一项非歧视的、多边的、可国际有效核查的“禁产条约”。一些国家提到“暂停产”,中方在此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暂停产”既无明确定义和范围,又无法核查,实际意义不大,反而会削弱国际社会谈判“禁产条约”的政治动力。我想提醒这些国家认真想一想,一些核武器国家可以不受限制地互相转让核武器用裂变材料,随时可以借口外部威胁增加核武器数量,两个承诺“暂停产”的核武器国家与一个无核武器国家开展涉及数以吨计的武器级裂变材料转让的核潜艇合作,这样的“暂停产”承诺究竟是为了推进核裁军,还是为了谋求战略优势?究竟是不是有助于防止核战争、避免冲突对抗,还是会加剧军备竞赛?

主席先生,

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最后文件明确指出,“防止核战争危险和防止使用核武器的最有效保证是核裁军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之前,核武器国家相互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无条件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将最大程度减少甚至消除爆发核战争风险,是推进核裁军进程的务实举措。我们呼吁裁谈会尽快就上述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推动谈判缔结相关法律文书。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