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方祝贺塞拉利昂大使兰萨纳·格贝里担任缔约国大会主席,赞赏条约秘书处为会议作出的周到安排。
主席先生,
中方一向高度重视常规武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国际武器贸易行为,打击非法武器转让。本着上述立场并经过充分评估,中国一年前正式加入了《武器贸易条约》,成为缔约国大家庭中的一员。中国入约是积极参与全球武器贸易治理、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和诚意。
作为条约正式缔约国,中方高度重视并正稳步推进相关履约工作。第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的军品出口原则和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条约义务。中国将继续严格遵循武器出口三项原则,即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防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继续严格执行中国颁布的《枪支管理法》《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及《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等法律法规,对所有军品出口依法实施严格、有效管理。2020年10月,中国颁布《出口管制法》,进一步强化了包括军品在内的出口管理制度。第二,中国严格履行相关国际承诺,包括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有关武器禁运的决议。第三,中国将继续坚持只与主权国家开展军贸合作,并要求接受国政府提供军品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承诺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向第三方转让从中国进口的武器。特别是,中国不向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武器。第四,中方将按照条约规定,按时提交履约初始报告和年度报告。第五,中国愿与条约缔约国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维护条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主席先生,
当前,地缘政治角逐加剧,地区武装冲突和动荡此起彼伏,全球武器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远未消除,常规武器非法转让和转用风险有增无减。特别是,有的国家持续将武器贸易作为政治工具,通过向非国家行为体售武等手段,露骨干涉别国内政,严重破坏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有的国家为了一己私利,放宽本国武器贸易出口管制政策,甚至撤销签署《武器贸易条约》,严重冲击国际社会规范常规武器贸易的多边努力。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裁军议程中所言,常规武器军控是“拯救生命的裁军”。这恰当地反映了在多边主义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常规武器军控的重要意义。作为《武器贸易条约》缔约国和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者,我们理应为打击常规武器非法贸易发挥更大积极作用,为全球安全治理做出应有贡献。为此,中方愿提出三点主张:
第一,不断提升条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条约成员国应重信守诺,忠实、全面、有效履行条约义务,将条约宗旨和目标落到实处;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援助,特别是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履约能力建设;应加强外联活动,不断吸引更多国家加入条约,为打击非法武器贸易争取更多支持。中方呼吁尚未加入条约的国家,特别是武器出口大国,尽快加入条约。
第二,加强联合国框架内常规武器军控机制的互动协同。各方应秉持多边主义,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常规武器军控领域的主渠道作用。应加强条约与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轻小武器《行动纲领》等机制交流,做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争取形成合力。
第三,强化负责任的武器贸易理念。各国应本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坚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争端,为从根本上解决常规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创造条件。同时,充分考虑各国正当安全利益,妥善解决各国合法利益诉求,在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基础上,标本兼治、统筹解决常规武器各方面问题。中方呼吁各国不向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武器,停止借此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切实维护《联合国宪章》和《武器贸易条约》的宗旨和原则。
作为世界和平的积极建设者、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中国愿与包括缔约国在内的各方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构建规范合理的武器贸易秩序,妥善解决武器非法转让问题,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