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在第114届国际劳工大会标准实施委员会就白俄罗斯国别案件的发言
2026-06-18 18:28

主席:

感谢白俄罗斯政府代表所作详细介绍。

中方注意到,白政府采取切实举措保障工会权利,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白国内工会可自由组建并开展合法活动,维护劳动者权益。白国内工会组织和工业联合会拥有会员约400万名,覆盖所有行业与地区的公共组织,公民的合法工会权利得到尊重。

同时,白政府重视国际劳工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履行自身公约义务,在不损害国家主权前提下认真落实调查委员会相关建议,并同社会伙伴及国际劳工组织保持建设性对话与合作。这充分体现了白政府所作努力及建设性姿态。

中方对此案件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应充分尊重《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客观、公正基础上,为各国提供对话合作而非分裂对抗的平台,为推动各国充分履行公约义务、促进社会正义贡献积极力量。标准监督机制是帮助会员国更好履行相关公约义务的技术性机制,应秉持同样精神。遗憾的是,个别国家和势力将工会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滥用ILO标准监督机制进行政治干预,不仅有损国际劳工组织的信誉、冲击多边主义,也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背道而驰。

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33条是最严厉的监督执行机制,以会员国拒绝调查委员会建议为必要前提。我们应确保包括章程在内国际法的统一、平等适用,不能肆意扩张解读、滥用该机制,借此打压制裁认真履约、同国际劳工组织保持合作的国家。

综上所述,中方呼吁本委员会以及ILO三方成员充分尊重白主权,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其社会状况,认真听取白政府声音,实事求是地评价其履约情况。中方期待国际劳工组织秘书处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保护白国内工人和雇主实际利益,不断促进白经济和社会发展。

谢谢主席。